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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广涛:关于中日历史和解的思考

作者:王广涛     时间:2019/12/13 23:44:48

复旦大学日本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王广涛在《日本学刊》2019年第6期发表《关于中日历史和解的思考——以宽容与反省、记忆与忘却为分析框架》(全文约2.5万字)。

 

1972年9月中日顺利实现邦交正常化,并于1978年10月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此后的中日关系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所谓的“黄金时代”。但是进入90年代以后,两国关系又陷入了“周期性恶化”的困境且一直持续到今天。战后处理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了中日关系的周期性恶化,同时也关涉本文讨论的主题,即中日两国的历史和解。

 

一、研究回顾

就笔者所涉猎的和解问题相关文献而言,研究大致可以分为如下两类。

一类是通过案例比较的方法,考察国家间和解所存在的各类问题。这里所谓的比较是国家间的比较,简单说就是拿国家间和解的积极案例和消极案例进行比较,从而找出和解成功与否的关键机制。

另一类把焦点放在特定的研究议程上面,通过对特定问题领域的关注来考察国家间的和解问题。这里所谓的特定研究议程是指以具体的事例为对象进行考察,它并不拘泥于严格的跨国比较,而是对事例的来龙去脉进行详细分析。

本文对和解的分析和讨论立足于中日两国,将比较的着眼点聚焦于中日两国,因为我们所要讨论的是中日之间的历史和解,而历史和解更多的是受内生性因素影响。

 

二、分析框架

要成功实现和解可能需要多个条件,本文提取几个最重要的分析概念,以此来建构中日历史和解的理论分析框架。在和解实现的过程中,道歉、谢罪、赔偿、纪念、历史叙述等概念十分重要,而本文把和解实现的诸多条件用“宽容”与“反省”、“记忆”与“忘却”这两组通约性较强的概念予以涵盖。其中,道歉、忏悔、谢罪、宽恕、同情、宽大政策、战争赔偿等概念与战争责任相关,可以将它们归类到“宽容”与“反省”的分析框架内。言说、叙述、教科书、纪念馆、加害者意识、受害者意识等概念大多与战后责任有关,因此可以将它们归类到“记忆”与“忘却”的分析框架内。

和解是加害者和受害者双方所共同面对的课题。当加害者向受害者请求谅解的时候,必须伴随加害者的谢罪、反省以及赔偿等积极行为。加害者坦诚地道歉、反省并进行适当的赔偿,受害者根据加害者的诚意而展现出宽赦和慈悲的态度,这被认为是和解的理想方式。在和解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伴随着记忆和忘却,记忆与忘却在加害者和受害者之间扮演着关键角色。

 

三、宽容与反省

当我们讨论宽容的时候,如下几个问题值得特别留意。

首先,宽容方和被宽容方之间的权力关系不容忽视。宽容往往体现出一种不对等的权力关系,被宽容的集团或个人往往会被置于弱者的立场。以此来考察中日关系,毫无疑问,中国的对日政策是宽大政策,中国是战胜国,日本是战败国,中国是受害国,日本是加害国。从道德的因素来考量,中国显然处于道德的高点,但是这种道德的高点是否意味着权力关系中的较高等级呢?显然并不是这样。

其次,需要明确宽容的对象。就是“针对人的宽容”(加害者),也会是“针对事的宽容”(加害行为)。在战后中国的对日宽大政策里面,非常重要的政策主张就是“日本军国主义者有罪,而无辜的日本人民无罪,日本人民也是军国主义的受害者”。这种“战争责任二分论”表明中国政府对广大日本人民是宽容和同情的,但是过去军国主义者的侵略行为是不可饶恕的。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政府基于“战争责任二分论”的原则,围绕对战争罪犯的审判以及战争赔偿政策都采取了宽大处理。中国政府的这种宽大政策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这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阶级分析的方法论,因此需要从战略的层面予以评价。这既是政治斗争的一种需要,也是中国共产党阶级史观和革命史观的具体体现。

第二,中国政府和人民在对日宽大政策的认知和理解上存在较大的差异。虽然中国政府代表中国人民做出了对日宽大的政策决定,但是那些直接遭受过日军侵害的中国人民的认知、理解和诉求在一段时期内似乎并没有得到足够关注。总的来说,中国人民对日本既有“宽大”的心态,也有“怨恨”的心理,这种矛盾交织的复杂现象比较真实地反映了战后中日关系在官方和民间的不同样态。

加害者作为宽容的客体(被宽容者),必须对自己过去的加害行为有一些表示(比如忏悔、反省或者赔偿等)。由于反省涉及多种方式,本文仅以道歉(或曰“谢罪”)为例讨论战后日本对实施侵略战争的所谓“反省”。自二战结束以来,日本政府对曾经遭受其侵略的亚洲邻国进行了多次的“反省”,这其中有多少次能够算得上真正的“真诚、绝对道歉”,而又有多少次是应景修辞呢?到目前为止,日本的确为其战争责任而道歉过多次,但道歉背后的逻辑和本质是不同的。道歉并不仅仅是落实在言语上的简单修饰,作为反省战争责任的一个侧面,它还需要以日本政府的实际行动予以实践。

 

四、记忆与忘却

普通民众对战争的历史记忆,跟国家对历史记忆的操作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日本,那些强调应该正视日本的战争记忆、承认战争责任的学者往往被扣上“自虐史观”的帽子,而中国学者对战争历史记忆的研究也往往受到约束,到目前为止关于历史认识、战争责任一直都没有取得相对一致的共识。

历史和解重视记忆在和解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十分有必要厘清历史与记忆之间的关系。对历史不同的解释会形成不同的历史记忆,如此一来就会超越“历史”的范畴而进入“记忆”分析框架内。

由于历史并不完全是对过去的忠实还原,那么围绕着历史所产生的各类问题其实本质上不是过去的问题,而是现在的问题。也就是说,历史问题并不仅仅是过去的事实问题,活在当下的人们如何用现代思维去思考和叙述历史(即历史认识问题)才是最值得关注的。在这里,历史和记忆产生了根本性的不同,如果历史是以事实性为基础的话,那么记忆可能更会强调过去的某一侧面,而其他无关紧要的侧面则注定会被遗忘,通过记忆所建构的历史就成为某些特定社会集团或阶级集团可资利用的原材料。

日本对战争加害部分的记忆非常稀薄,有时候还会倾向于忘却这些战争加害行为。近些年来在日本国内泛滥的修正主义史观,其主张不是对加害部分的忘却,而是根本就不承认加害事实的存在。这就意味着,战争和侵略的记忆不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融,而是直接从最原初的状态被否定。

中国人对战争的记忆中,受害者意识显然更多一些。这种受害者意识中,对战争的记忆大多是基于被侵略和被屠杀的直接体验,所以中国人即使摆脱了“弱者意识”,“受害者意识”短期内恐怕也未必会消减。

 

五、结  语

在考察中日历史和解的问题时,本文提出了两组重要的分析框架,即“宽容”与“反省”、“记忆”与“忘却”。日本强调“宽容”与“忘却”,而中国强调“反省”和“记忆”。日本认为其政府已经多次反省和谢罪,但是中国政府依然拿“历史牌”来敲打日本。日本在谴责中国对待其侵略的历史不够宽容的同时,似乎已经宽容了自己并有意模糊或淡化侵略的历史。中国则是谴责日本对历史的无反省,并在此基础上强调记住历史的重要性。在中国看来,日本的谢罪是非常具有政治性的行为,即使有所谓的谢罪,参拜靖国神社等否定侵略的行为也让这种谢罪变得没有意义。

基于本文所提出的分析框架,日本需要在战争责任以及历史认识的问题上有明确且深刻的反省,这样才有可能得到全体中国人民真正意义上的宽容。同时,中日关系需要在这种最低限度的共识的基础上,正确认知和理解双方的历史认识,在涉及侵略战争等历史记忆的问题上探讨共同记忆的可能性,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历史和解。

(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日本学刊》特稿,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姓名及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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